一句话结论:本站 10-30 记录的那条「尚未发生的监管决定」有了第一阶段结果——HHS(而非 FDA)发布执法裁量政策:对用 BPC-157、TB-500、MOTS-c、Epitalon、Semax、KPV 六种多肽配制的州持证药房等暂不执法。但必须读清后半句:这不是批准,也不是名单增补。
主要条件
须有患者特定处方;产品只含单一活性成分(复方不覆盖);原料须来自 FDA 注册 CGMP 原厂并附 COA;须报告严重不良事件。六种多肽在附录 B 中各被限定盐型与给药途径。
四条边界
①非 FDA 批准;②未加入 503A bulks list;③不覆盖 503B 与研究用-only 产品;④不具约束力,出现安全信号可重新评估。
交叉追踪
★★★★★ 六种均未获 FDA 批准,宣称的抗衰益处缺乏充分人体证据;FDA 人员 7 月 PCAC 曾建议不纳入,Public Citizen 已公开批评。本站 10-30 的 Celularity × Vesalius 8-K 把供货前提写为 FDA「将多肽纳入 503A 名单」——本次是执法裁量而非名单增补,该前提尚未成就。